
根据国家民政部、省民政厅、市民政局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文件精神要求,为统筹做好2025年清明节期间汝城金斗山陵园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祥和、文明有序的清明节,金斗山陵园管理所现通告如下:
一、严禁携带易燃物品
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,严禁携带烟花、鞭炮、钱纸、蜡烛、香等易燃物品进入陵园内。请积极主动配合公安、交警、民政局、马桥镇等工作人员的检查,实行“鲜花换鞭炮、蜡烛、香纸钱”工作; 拒不配合检查,私自将鞭炮、钱纸、蜡烛、香、烟花等易燃物品携带上陵园的,将按照《汝城县人民政府禁火令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;情节严重的,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二、实行错峰分散祭扫
为避免在高峰时段集中祭扫,确保陵园祭扫畅通有序,请广大群众尽量选择预约、错峰等措施进行祭扫,减少在墓园停留时间。县金斗山陵园实行分区域分时段错峰祭扫,区域和时间安排为:4月4日:慈安区,安置区;4月5日:恒古区;4月6日:吉星区。不按上述安排时间前来祭扫的,请与金斗山陵园管理所预约其他时间段前来祭扫,预约工作电话:0735-8202658。
三、提倡文明祭扫
缅怀亲人,贵在心意,重在文明。金斗山陵园管理所提供代祭扫服务,凡不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,可电话联系金斗山陵园管理所工作人员免费为其提供擦拭墓碑、敬献鲜花等祭奠服务。提倡广大群众采取公祭悼念、鲜花祭扫、植树缅怀、家庭追思、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逝者,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绿色健康、低碳文明的方式表达,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四、严禁野外用火
禁止在金斗山陵园野外点香烛、烧纸钱、燃放烟花爆竹、放孔明灯、烧荒、烧秸秆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、农事用火行为;禁止在道路、广场、公园、居民区、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。
特此通告。
汝城县民政局金斗山陵园管理所
2025年4月1日
责编:李彤
一审:袁晓军
二审:郑玉波
三审:尹青山
来源:汝城县民政局金斗山陵园管理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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